引言:犯罪現場
在斯蒂芬·勞倫斯的案件審判中,法醫證據及其收集方式受到相當密切的關注。
自1993年以來,現場取證在技術與實際操作上都有了長足的進步,並且已經成為警方初步調查的一部分關鍵。
蒐證的基本原則是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」(every contact leaves a trace),舉凡斑斑血跡、纖維物質和指紋,都將成為指認兇手的無聲證人。
以下,我們將從犯罪現場到法庭,對法庭科學做一番考察。
現場維護
通常著裝員警會第一時間趕到犯罪現場。
他們接受過特殊訓練,能將與案情有關的事物封鎖起來--那可能是一座電話亭、一輛車或是一扇門,任何犯人可能碰觸過的東西。
外封鎖線用來隔離警務人員以外的閒雜人等。內封鎖線則是劃分預期能找到證據的主要區域。
犯罪現場負責人必須儘可能讓「時間停止」,確保現場盡可能維持原狀。他/她的職責便是建立一個嚴謹的蒐證區域,與一條通往屍體或是部份關鍵證物的統一路徑。
他們也會核查進出的人,包含員警和醫護小組,必要時也得抹除不相關的指紋。
統一路徑(CAP)
統一路徑(common approach path,簡稱CAP),是一條從犯罪現場外圍延伸至被害人或是關鍵區域的道路。
CAP通常是金屬製的墊腳板,讓調查人員在前往現場的同時,讓證物被破壞的可能性降至最低。任何進入或是離開犯罪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沿著這條通道行走,而他們的各種行為都將被記錄下來。
實物證據
實物證據諸如刀器、菸盒或彈殼等,都會被拍攝並勾勒形狀。在送往實驗室接受法醫檢驗以前,這些實物證據會被記錄下來,建檔並貼上標籤。
屍體
謀殺案的蒐證過程中,為了讓所有必要的檢驗與蒐證順利實施,必須先讓屍體維持在原位幾個小時,才可以搬離現場。
病理學家可能會被派至現場,如此一來,他們處理驗屍報告的時候,就能將參酌現場的環境進行分析。
來源:BBC News:Crime scene forensics: How does it work?
*此譯文只試譯「360度犯罪現場」的文字說明部份,其餘影片部分請至來源頁面觀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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